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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模式
——森禾 “准股田制” 新品种苗木合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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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股田制”合作的概念:
农民(或其他合作方)以土地、劳力、农资和其他生产要素作为“股份”,我公司以新品种种苗作为“股份”并提供免费技术指导,双方以对等投入、对等分苗的原则进行阶段性经营合作,达不到对等投入的一方以现金进行补差。由于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法人机构,因此称为“准股田制”。这是我公司借鉴“股田制”理论,又根据“公司+农户”合作模式在当前的现实条件而特别创造的多赢新模式。
二、“准股田制”合作的背景:
1、政府关注——各级政府都十分关注并倡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走联合发展的产业化道路。“准股田制”就是现阶段最适宜的联合形式之一。本公司是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有义务和责任响应政府的号召,主动以市场和经济纽带的方式来支持和带动“三农”,促进花卉苗木产业的发展。
2、农户期待——当前,各地农村发展花木的积极性很高,政府扶持的力度也很大。但是种什么?怎么种?怎么销?仍然是困扰农民的三大难题,我们的“准股田制”就是为解决这三大障碍而设计的,能最大限度地解决他们的困惑和担忧。
3、企业需要——市场经济的实质就是以利益为基础的经济,是优化资源配置的经济。作为龙头企业,我们有人才、技术、研发新品种和销售渠道的优势;作为农户或生产单元,则有土地、劳力等资源。双方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利益共享,才能真正做到“双赢”,也一定能实现“双赢”。
三、“准股田制”合作的新品种:
(一)、红叶石楠(photinia fraseri‘Red.Robin’)
蔷薇科石楠属杂交种,常绿小乔木。常见的有红罗宾(Red Robin)和红唇(Red Tip)两个品种,其中以红罗宾为佳。主要特性如下:
⒈ 色彩艳丽,红叶期长。正常情况下,休眠期修剪,3月初抽出的嫩稍嫩叶呈一片火红,鲜艳亮丽,光彩夺目;6月初夏时,枝条老化,新叶萌发减少,老叶转为深绿,在炎炎夏日中带来丝丝清凉;9月份抽出的新稍新叶又呈现持久火红,极具观赏价值;冬季经历霜雪的叶片
更呈褐红色,为万物萧条的大地带来一片暖意。随着季节的变化呈现出斑斓的色彩,是全球绿化树种中最为时尚的红叶树种,被誉为“红叶树种之王”。
⒉ 生长快,适应性广。红叶石楠有很强的生态适应性,耐低温,耐瘠薄,有一定的耐有害
气体和耐盐碱及耐旱性。喜强光照,在直射光照下,色彩更为艳丽,但也有一定的耐阴能力。萌芽性强,生长速度快,适宜在国内大部份地区栽植,在北京以南,西安以东均可拥有绚丽的火焰般红色。在国外,特别是欧洲、北美、澳洲和日本、韩国已广泛应用。
⒊ 耐修剪,应用广泛。该品种不但生长速度快,且萌发能力强,极耐修剪,可根据园林造
景的需要修剪培育成不同的形状。一年生的红叶石楠可以做色块和矮篱;两至三年生以上的可修剪成球或高杆造型,孤植或群植成大型高篱和幕墙,在公园、广场、住宅小区、厂区、街道和公路绿化上应用广泛。当新梢和嫩叶火红之际,一片生机盎然,极富美感。我公司倾情将该品种引进推广,使众多的设计师纷纷将目光投向这一多年难得的新品种,并已在上海、杭州、南京、苏州、西安、郑州、合肥、南昌、武汉、长沙、济南、成都、重庆、贵阳、昆明等城市
示范应用,效果极佳。据业内专家预测,国内市场需求量可达几十亿株,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十分巨大。
(二)、金森女贞(Ligustrum japonicum
‘Howardii’)
为栽培变种,叶革质,有光泽,嫩叶金黄色,6月前后,在当年枝先端发出圆锥花序,长5—12cm,长满白色花朵。花冠筒状漏斗形,长约5mm,呈四深裂,裂片卷曲,果实椭圆形,长7—10mm,成熟时果实呈黑紫色。分布在日本关东以西本州、四周、九州、冲绳、台湾等地。其嫩叶金黄发亮,叶片也较厚,观赏性明显优于金叶女贞、金叶瓜子等黄色彩叶树种,并且其耐寒力强于金叶女贞,在寒冷地区冬季不会落叶。并且其耐盐碱能力很强,具有很好的适应性,是值得大力推广的新兴的黄色彩叶替代树种。耐修剪是该品种的又一特性,大量地用于色块配置,在色彩上亮丽明快,为分车带、草坪绿地造景、建筑物周围绿化的良好树种。
(三)、常绿欧洲荚迷(Vihurnum
opulus var.)
忍冬科荚迷属常绿欧洲荚迷为欧洲荚迷的变种,欧洲荚迷为落叶灌木或小乔木,而其变种为常绿小乔木。主要生长在北日本的山地,树高可达2—7米,老枝的树皮呈不规则脱落,呈灰褐色至灰黑色,皮孔散生,软木层发达。叶片对生,长5—11厘米,变种叶片不裂,呈椭圆形,叶缘有不整齐锯齿,叶片叶脉网状,在叶柄上部有1对腺点,5—7月在枝端发出散房花序,花序直径10厘米左右,着生许多直径4mm的小型花朵,两性花。在花序边缘,呈直径约为2cm的器皿形,5瓣白色装饰花卷曲状。核果,直径7—9mm,球形,9—10月成熟时呈红色。常绿欧洲荚迷是荚迷属中难得的常绿变种,其具有很强的耐寒性,在我国河北南部、山东、山西、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地都能引种栽培,并且有较强耐旱能力和较强的抗盐碱能力。是北方地区值得推广的重点绿化树种,会给萧条的北方冬天带来片片生机,具有非常大的市场潜力。常绿欧洲荚迷具有很好的观赏性,其分枝能力强,耐修剪,容易修剪成灌木球,如果自然树冠,也是树冠浓密而饱满,盛花时满树白花,很有特点,也可作为装饰花。果实红色,挂树时间长,又使其成为很好的观果树种。其叶片也是随季节的变化而各有特点,春夏季叶片油绿,秋季后叶片逐步变成紫红色到春季后又逐步转绿。因而色相变化丰富。在日本是重要的庭院造景树,适宜在路旁、坡地、假山旁种植,也可作为盆栽栽培。
(四)、银姬小蜡(Ligustrum sinense
cv.Variegatum)
木犀科,为常绿灌木,叶对生,椭圆形或卵形,叶有乳白色镶边,全缘有部分波状形,全株枝极细密,很耐修剪,适合盆栽造型。也适宜花架绿篱庭院丛植。配置色块也别具风味。
四、2005年森禾苗木"准股田制"合作政策:
2004年森禾在广大合作者的大力支持下,在国内市场普通不景气的状态下,仍取得了辉煌的成果,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两亿元,在技术、产品开发、工艺流程、生产规模上取得重大突破。2005年,在成功完成股权改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事业部制(按产品类别划分),夯实内部管理,将营销作为企业龙头,按照“共创双赢、永续发展”的理念,将与合作方的长期合作作为公司的基本政策和发展策略,强强联手,确保合作方的利益,形成利益共同体,积极寻求与合作方形成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根据优化资源配置、整合社会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达到共同推广苗木优新品种的目的,根据公司2005年市场状况与公司三年内的发展策略与经营目标,特制订以下合作政策:
一、在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执行本政策。
二、合作方界定:符合本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并遵守合同与协议的单位与个人。
1、选择标准
(1)、有较长时间的本行业从业经历;
(2)、在当地苗木生产经营中有较大实力和影响力;
(3)、对苗木新品种有一定的兴趣和判断能力;
(4)、有良好的社会资源和销售推广能力、有较高的诚信度;
(5)、有较好的苗木生产管理经验与生产技术。
2、选择条件
(1)、原则上有100亩土地或最低合作数量在50万株以上;
(2)、具有30万元以上的资金投入能力;
(3)、2005年度原则上在以下地区开展合作,每省发展2-3家:江苏、山东、河南、陕西、湖北、安徽、江西、四川、上海、湖南。
三、合作时应确定合作的产品品种、产品的培养目标、数量、质量标准、价格、成苗率、提货时间等。
四、种苗价格:供价按公司价格表执行。
五、出资方式
1、出资方式:合作方以地租、劳动力、农资等生产要素做为投入;公司以种苗+技术指导作为投入。
2、为了减轻合作方的投资压力,允许合作方先行支付50%的种苗款,另50%的种苗款和合作方培育苗木的支出均作为投入。
六、利益分配
双方以分苗作为利益分配方式,按照所签协议约定,规格成苗由公司合作方4:6分苗;公司对成品苗有优先选苗和提苗权。
七、产品销售
双方各自分得的成品苗自行销售,若合作方销售有困难,可委托公司进行有偿销售,公司根据合作方认可的售价按实际代销总额的10-20%向合作方收取佣金,但不包销;合作方所分成品苗的销售价格应严格遵循双方的约定。
八、定金与货款:为确保协议的履行,合作方须交纳种苗总价值10%的定金,定金应在协议签订后15日内支付给公司,否则协议不予生效;其余应付苗款在提苗时付清。
九、产品验收与物流
1、质量标准:在签订协议时必须确定种苗与成品苗的标准与验收方法。
2、种苗的提货、验货地点为公司的生产基地,起苗、包装由公司承担,运输及运费由合作方承担。成品苗的验收在合作方苗圃的公路边,起苗、包装由合作方承担,运输及运费由公司承担。
3、本合作年度公司苗木实行出圃价,公司的产品价格不含产品的运输费用,提货后的运输费用及责任由合作者承担;对不自提者,可委托公司代办,公司将尽力提供良好储运服务;合作方须在发货前向公司支付运输费用,且应按公司的物流规程做好验收货物的相关手续;运费可计入货款。
4、委托公司或其他人提货、验收与代办运输的,须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与合作方的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策略与政策时,应报主管副总裁审批,并且在签订种苗合作生产合同时,应同时签订成品苗的分配合同。
十一、公司的责任与权利
1、向合作方提供合格的种苗;
2、提供全程免费技术咨询服务,协助合作方培育好所合作的苗木;
3、为合作方提供产品的销售信息;
4、有权对合作生产的苗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5、向合作方提供必要的产品资料及相关材料;
6、允许合作方的基地、苗圃如有需要并经公司核定认可可以挂“森禾合作基地”牌号;
7、公司可提供技术、管理、营销培训等。
十二、合作方的责任与权利
1、向公司提供合格的成品苗;
2、对苗木生产的管理、质量和数量负责,除人力实在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等因素外,应确保成苗率达到80%以上;
3、负责苗木的日常生产管理,及时向公司通报苗木的生长状况;
4、负责成品苗的起苗、包装;
5、合作方应在其苗圃及有影响力的地点展示公司产品的生长状态及应用效果。
十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额20%的违约金。
十四、严禁公司驻外人员向合作方借款、借物与收取现金货款,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如果要委托收取现金货款,公司将出具由业务中心总经理签字、加盖财务章的书面委托书;如果要委托代垫付款,公司将出具由业务中心总经理签字的书面委托书。
十五、纠纷解决及仲裁约定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异议和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或者提请法院处理。
十六、本政策属于企业秘密,合作方应妥善保管,不得外泄。
十七、本政策解释权属于浙江森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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